近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公布本市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提出建立价格“红黄线”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管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价格。
“红黄线”价格监测预警
根据《通知》,“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下文简称阳光平台)会向定点药店推送药品基本信息,并结合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参考定点医疗机构采购同企业同品规或同通用名药品价格等信息,建立价格“红黄线”监测预警机制。
定点药店销售医保目录药品,必须通过阳光平台上传零售价格信息。
其中,连锁定点药店由总部统一上传零售价格,单体药店由单体门店上传零售价格;价格上传好之后,还需填写价格生效日期。
同时,阳光平台内可以查询相关药品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议价、各定点药店销售药品零售价格等情况。
价格“红黄线”
黄线价格高于黄线的,系统自动提醒
①前次上传价格;
②同通用名药品(原研药品或参比制剂除外)在定点医疗机构最高采购价按差价率折算后的零售价。
红线价格高于红线的,系统自动拦截
①该药品定点医疗机构最高采购价按差价率折算后的零售价;
②本企业同品种(原研药品或参比制剂除外)药品定点医疗机构最高采购价按差价率折算后的零售价。
关于差价率的有关规定参照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红线及黄线变化每月1日定期更新,定点药店要及时按要求更新调整零售价格。
如果药品价格触及“红黄线”,或受其他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定点药店要在当月最后一天前完成价格调整。
这是药品监管中较为快捷有效的举措,在节省人力的情况下,有效监管定点药店销售药品,一定程度上打击恶意提高药价,让药品价格浮动趋向于稳定。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药监局的统计数据,目前上海市的零售药店门店一共有4000多家,连锁率高达92%,居全国之首。
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市通过价格红黄线对药店医保药品实行“差价率”,限制定点药店定价权,或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影响整个药店行业的发展。
药品价格监测平台覆盖全国
在发布《通知》之前,上海医保局便在《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定点药店药品价格和中药饮片、配方颗粒“阳光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到,建立价格“红黄线”监测预警机制。
根据该文件,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对定点药店的药品结算费用进行审核。
对于定点药店没有在“阳光平台”上传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超出上传价格的药品费用,将直接从定点药店医保结算费用中扣减。
而早在2019年,国家医保局就强调要发挥医保对药品价格引导作用,强化对医保基金支付药品的价格监管和信息披露,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
这两年,安徽、湖北等多个省市地区均加强药品价格监测。
今年9月,深圳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测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依托药品价格监测系统加强监测管理工作,对九类药品进行重点监测。
九类重点监测药品
1、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和非中选药品;
2、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3、国家和广东省纳入“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的药品;
4、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用药保障范围药品;
5、深圳市重特大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
6、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单价高、销量大、销售总金额高的药品;
7、抗肿瘤药品;
8、定点零售药店被多次价格预警的药品;
9、其他需要重点监测的药品。
由此可见,全国推行药品价格监测平台只是时间问题。
只是到那个时候,药品价格获得全面严格监管,药店毛利会否受到冲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