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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重磅发布:谈判药品落地药店!这一重大利好请接好!

2021-05-13 10:41:28      来源:润德执业药师网

5月1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 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那么这对零售药店来说有哪些影响?让我们一起看看!

 

 

“双通道”政策是什么 

 

“双通道”政策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两个通道满足国家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该政策是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健委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国家谈判药品“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及时回应。旨在拓宽药品供应渠道,药店与医疗机构形成互补,解决患者在医疗机构买不到谈判药品的问题,让医保谈判的结果尽快地惠及民生。让参保患者能在适宜的时间、适宜的机构适时地拿到需要的药品,解决广大患者在购药用药中的实际问题。

 

“双通道”政策对药店有何影响 

 

与医疗机构不一样,零售药店布局广泛,服务灵活,将其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可以增加药品供应渠道和患者用药选择,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如果双通道政策实施后,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可以获得更加稳定的药品经营利润,同时,在纳入医保支付之后,药店可以更好地发展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药品福利管理的能力。

 

“双通道”政策对药店的要求 

 

此外,与普通定点零售药店相比,《意见》对符合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信息化方面。定点零售药店要与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等对接,确保药品、医保支付等方面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沟通。

 

二是药品管理方面。部分谈判药品对储存有特殊要求,定点零售药店需建立符合要求的储存、配送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同时,配备专业人才对患者合理用药进行指导,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三是医保基金监管方面。定点零售药店应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对患者身份进行核实,确保“处方患者”和“实际用药患者”一致,堵塞“欺诈骗保”漏洞,确保基金安全。

 

近年来,随着处方药外流、双通道供药等政策的逐步清晰,可见官方部门正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支持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也对药店的专业度、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小编相信届时大家所期望的药事服务费也会落实到位,就像郑国老师所说的那样,只有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就不怕好政策来临时握不住机会!未来可期,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