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1执业药师考试时间10月23-24日举行
【摘要】根据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2021年湖南·郴州执业药师考试时间确定10月23、24日,考试计划如下:
湖南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表
序号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1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0、11日
2 注册建筑师 一级 5月15、16、22、23日
二级 5月15、16日
3 监理工程师
4 二级建造师 5月29、30日
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5月29、30日
6 经济(高级) 6月19日
7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6月19、20日
8 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
9 二级造价工程师 6月26日
10 注册设备监理师 9月4、5日
11 一级建造师 9月11、12日
12 出版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 10月10日
13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14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0月16、17日
15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16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10月17日
17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0月23、24日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道路工程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二级 10月24日
18 注册城乡规划师 10月23、24日
19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20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 10月30、31日
21 一级造价工程师
22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1月6、7日
23 房地产估价师 11月13、14日
24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25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各考区自行确定
延申阅读: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分两类,报考条件是什么?
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考试包括四科。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药理学、药物分析两部分内容)、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药剂学、药物化学两部分内容)、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两部分内容)、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两部分内容)、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以上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可根据专业要求,选择参加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执业药师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21年执业药师报考条件暂未公布,参考2020年报考条件。
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