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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执业药师考后审核通知!不符可做二次说明

2021-01-06 20:04:04      来源:润德教育

目前已有湖南省、河南省、贵州省、西藏、广东省揭阳市、江苏省公布了2020年执业药师考后复核通知,这里要补充重庆市的考后复核通知,详情如下: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尚未划定,为缩短工作周期、方便考生尽早取得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资格复核相关要求,现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本次资格复核采取网上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复核受理时间:2021年1月6日9:00-1月12日17:00

二、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月6日9:00-1月13日17:00

三、网上复核受理网址

http://ggfw.rlsbj.cq.gov.cn/wsbm/zcbm/webregister/

四、受理范围: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报考科目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上传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考试资格复核表》电子照片。

六、特别提醒:

1.考生除最高学历外,如具备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前学历,除上传最高学历外,还需上传前学历电子照片。

2. 《考试资格复核表》中填写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年限。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3.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还需上传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电子照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若复核未通过:

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可在复核期内重新上传材料接受复核;确因资格条件不适于上传材料网上复核的,可在复核期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至我中心现场说明办理。办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2号楼2205,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中止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逾期不提交复核资料接受网上复核或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其他还没有接到复核通知的考生也不要着急,请耐心等待官方通知;已经有明确通知的考生,请仔细阅读通知内容,做好复核准备!

目前已出审核通知的省份官方通知:2020年全国各地区执业药师考后审核信息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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