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4月3日)发布,关于四川省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四川省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更多细则事关每一位传统师承人员,我们一起来看看。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突出中医药办学特色。支持成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西南医科大学等争创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增设中医药类专业。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中等学校提档升级,提高我省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水平,为基层培养更多优秀中医药人员。建立省级“西学中”人才培训基地,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未接受规范中医教育的非中医类别医师通过学习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职业培训,引导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中医药产业、康复保健等相关专业和课程,支持中医康复技能人才培养。
(十三)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名医传承工作室等人才培养平台。支持中医药院校与其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支持院士、国医大师后备人才团队建设,持续加强省十大名中医、省名中医、省中青年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健全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挂钩的中医师承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方面技能人才,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对外合作等专项人才培养项目。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
(十四)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允许中医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中医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深化中医药职称制度改革,优化职称评价标准,注重中医药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省“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等省级重大人才工程评选中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部署,推动建立中医药行业表彰长效机制。
——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
(十五)挖掘和传承川派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强“天回医简”等中医药出土医学文献文物研究与运用。将具有原创性的四川中医药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保护,加大传承传习和宣传阐释力度。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川帮”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实施数字化、影像化记录保护。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进中医药博物馆事业发展。设立中医大讲堂,扎实开展中医药“六进”活动,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
(十六)加快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建立多学科融合的中医药创新平台,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加强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等中医药研发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中医药科技创新团队,推进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医疗机构等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创新。设立四川省中医药研发风险分担基金,加大对中医药科技的投入,承接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重大专项。强化激励,按照有关规定扩大科研自主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十七)大力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加强民族地区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化、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提升民族医药服务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民族医药研究院。加快民族医药人才培养,遴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支持以藏、彝、羌、苗医药为重点的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制定一批地方质量标准,盘活一批休眠医药品种,建设一批产业基地,打造一批品牌产品和支柱企业。到2022年,依托现有资源建成省藏医医院、省藏羌医医院和省彝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