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前几天的文章里有提醒大家:广东省考区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报考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的广东考生,在10月31日前完成备案,否则将影响报考。
昨天,福建南安、广东深圳、广州市白云区、广东东莞、广东韶关也有正式的通知,同时详细说明了当地的备案要求。以上地区准备报考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的同学都要看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案工作。(注意:各地备案截止时间稍有不同)
福建南安备案通知
广东深圳备案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备案通知
一、报名备案时间:2021.10.18-2021.10.22(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二、地点:白云区江高镇江同路24号(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3号楼501会议室)
三、具体时间安排:
1、10月18日受理区属公立医院、镇卫生院及驻区政府办医院
2、10月19日受理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均禾社区服务中心,同德社区服务中心,石井社区服务中心,石门社区服务中心,白云湖社区服务中心,景泰社区服务中心,棠景社区服务中心。
3、10月20日受理广药三院,精康医院,白云山医院,嘉禾益民医院,金沙洲医院,广州中兴运动损伤康复医院,白云龍湖中医医院,康源医院大源分院,鹤龙社区服务中心,嘉禾社区服务中心,黄石社区服务中心,新市社区服务中心。
4、10月21日受理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民营医疗机构。
5、10月22受理其他各医疗机构、补遗。
注意:
1.备案汇总表试用终止时间为2022年08年31日
2.备案汇总表试用期考核时间要求满一年
3.备案汇总表机构备案号不用填写
4.表格信息请自行核对清楚,如信息有误后果自负,概不负责
5.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严格遵守防控要求
6.办公场地有限,不提供停车位。
广州市白云区医学会
广东韶关备案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有关单位,中省驻韶厂矿医院,民营医院: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广东省考区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1〕51号)要求,2022年报名继续采用备案和验证方法,为了配合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做好本单位参加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职(中专)学历人员报考条件为:
(一)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
(二)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农村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四)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成人教育学历人员报考条件为:1.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五)凡以跨省医学类中专学历报考的,需要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鉴定材料和经我省计划、教育、招生部门同意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印件。
二、拟于2022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2021年已在我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2年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1年实践技能考试或综合考试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报名参加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已经变更试用单位的人员,不能持准考证作为备案材料。汇总表中的试用起始时间为在本单位参加工作的时间,拟截止时间统一为2022年8月31日,至该时间止满一年方可参与备案。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excel表格)一并上报。
四、局直属有关单位报考人员的备案表盖章后直接报我局医政科。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专业人员的备案材料,经审核将汇总表每页(均为完整表格)分别盖章后报送我局医政科(表格和电子版于11月15日前上报)。西医类别、中医类别应分别汇总上报。
五、各单位各机构备案表信息务必核对清楚后再进行上报,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允许更改添加,且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旭坤罗晴
联系电话:8176886
传真:8176621
电子邮箱:sgykb123@163.com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广东东莞备案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1〕5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拟于2022年在我市考点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医学专业人员
二、备案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核对考生个人信息,填写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毕业学校、专业、毕业证编号、岗位类别、试用单位、试用时间均需和提供的资料完全一致,不可简写。
(二)2021年已在我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仍在原单位试用,且拟于2022年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1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的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报名参加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于办理备案手续。
(三)各单位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人员在本单位试用后,组织考生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东莞考点)》交至所在镇街(园区)报名点。其中:
1.各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所有医疗机构的备案工作;
2.局直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备案工作;
3.东华医院、康华医院负责本单位的备案工作。
三、退回存档
《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东莞考点)》经市继教中心确认备案后返回给各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
四、常见问题
(一)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意义是什么?
答:备案工作意义一方面是在报名前统计我市考生人数,利于省考区和我市考点安排明年的考务工作;另一方面所填写的备案表是考生在我市医疗机构试用的证明之一,在报名阶段需提交备案表审核。
(二)考生错过备案时间或在备案后更换试用单位是否不能报考?
答:考生若错过备案时间或更换单位,备案表则失效或缺失,但并不影响报考,可提供报名前近三月的社保凭证或者其他佐证材料(如工资单、处方、病历等)代替备案表作为在职在岗证明。(具体报考条件以明年报考文件为准)
需要说明的是:广东考区各个考点关于没有备案是否能报考的规定不尽相同。福建南安明确:未如期办理备案手续的考生届时将不予受理在我市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建议大家还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具体以当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