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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21年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通知

2021-05-18 15:30:14      来源:润德教育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等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08〕117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网上报名工作定于2021年1月18日9:00-2月8日17:00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根据《浙江省2021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通告》(见附件)要求,在本辖区内相关媒体(党政报刊、网站等)进行通告,加强宣传,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知晓本次考核有关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二、各地要加强对申请人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审核,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并对相应材料整理、汇总、装订,在全省终审会议时统一提交。

三、此项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报名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将依法取消报名资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如参与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并进行通报。

联系人:李娟娟

附件:

浙江省2021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通告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以及《关于印发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等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08〕1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前满三年的;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的;

4.符合《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细则》其他有关要求。

(二)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8日9:00-2月8日17:00

申请人登录https://yszc.zcmu.edu.cn/,点击传统医学师承(O52师承)报考按钮进行考核报名,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操作手册在网内资讯中心下载。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无需网上填报,提交全部纸质材料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2021年1月18日-2月8日(工作日)

传统医学师承申请人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到师承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所在市、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名资格初审和报名信息确认;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市、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资格。现场审核只受理网上报名信息和证件资料等审核确认,不受理报名申请。

(三)其他

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于2021年3月5日前将辖区内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相关材料寄至浙江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确认后,申请人在考前一周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考核方式及内容:按照《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细则》和《浙江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考核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25日,统一集中到杭州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考核公告。

四、申请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人员: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报名系统内填写相关内容,报名提交后打印,交到报名的市、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2.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系统内上传扫描件);

3.申请人身份证(系统内上传扫描件);

4.申请人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5.申请人学历或学力证明(系统内上传扫描件);

6.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系统内上传扫描件);

7.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出具的同意作为指导老师及已抽查学习笔记和检查临床实践记录的证明(系统内上传扫描件);

8.其他有关材料(系统内上传扫描件)。

(二)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人员: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6.1998年6月26日前,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取得中医(民族医)专业有效行医资格的证明材料。

7.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说明

2020年参加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成绩2021年继续有效,仅需要参加综合笔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