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电子证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子证照的管理工作。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
也就是说,以后出门很方便,办事不用带着一个小本本,只需拿着手机出示电子版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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